儿子因事故死亡,本是一家人的大不幸。不料还因遗产继承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昔日和睦的一家人闹起了矛盾,70多岁的李大爷一纸诉状,将儿媳范某和孙女告上了法庭。案件经楚雄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依法判决儿媳范某和孙女支付给李大爷夫妻俩遗产折价款9万余元。案件生效后,范某并未自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接到该案后,我认真研读案件卷宗,分析当事人现状,充分认识双方面临的处境:一方面是两位年迈老人失去儿子陷入深深的悲痛之中,还要为获得一点遗产宽慰心灵而多次奔波在家和法院之间;另一方面是一位失业女性在失去丈夫后需要独自抚养未成年孩子,生活困难。
为了了解双方的心理状态,我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沟通交流,希望能够找到一个合适的矛盾化解方式。但双方之间矛盾较深、误会很大,互不让步,案件执行陷入了僵局。
我调查了范某母女二人的财产情况,仅有一套唯一住房且尚欠银行贷款未清偿,且亦无稳定的收入来源,一次性拿出9万元的压力的确很大。对于多次催促执行的李大爷,其实也关注着孙女的情况,当我向他反馈儿媳的家庭状况,并告知他,孙女因父亲离世、亲人之间的纠纷导致学习成绩下降较快、情绪低落抑郁等情形时,老人的情绪似乎没有那么抵触了。
和不和,一家人。我找到了范某和她女儿,对她们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特别是父母对女儿言传身教的影响,以及作为人母应能体会到公婆失去孩子痛苦。并建议她主动带孩子去看望公公婆婆,并在老人生日当天送上祝福,挽回失去的亲情,重获公婆的谅解。范某似有所悟。
过了1个月左右,一天我同时接到了李大爷和范某的电话,希望在我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在调解室里,他们一家人同时走了进来,情绪似乎没有前几次那么对立。我和助理眼神交会,默契的暗示即将水到渠成。
功夫不负有心人。案件最后达成了执行和解,如期执行。而我更欣慰的是,我送他们走出法院大门时,传来的欢声笑语。无疑,这也是我最大的收获。
家事纠纷多以抚养、赡养、继承等人身关系依附性较强的事由而起,在执行阶段初期双方往往怨气较重、矛盾较大。这时执行法官应该依法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厘清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找出矛盾的根源。用好执行和解这一民事诉讼法确立的重要制度,向当事人耐心细致释明法律法规,督促被执行人珍惜亲情、关爱家人,重拾家庭的关爱,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