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最高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总体部署要求,姚安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攻坚克难,执结了一批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5月7日下午,姚安法院分管院领导带领承办执行法官,驱车行驶一个多小时,来到姚安县大河口乡某村委会为案件申请人姚安县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兑付执行款2万元,针对该案后续执行工作进行了对接和沟通。
姚安县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诉禄丰县某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一案,姚安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主持调解,原告、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分期付清执行款额。 调解书生效后,经姚安县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申请,该案移送执行,执行过程中,禄丰县某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万某某多次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姚安法院对万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在承办执行法官多次做其思想工作之后,万某某想办法筹措2万元执行款交到法院,并承诺剩余执行款在2018年年底前履行完毕。鉴于该案涉及众多农民工利益的实际,分管院领导和承办执行法官专程上门兑付执行款,并与申请人沟通交接,接过2万元的执行款,姚安县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对执行法官的执行举措和工作作风再次表示感谢。
在今年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役中,姚安法院执行干警连续作战,放弃了休息,并做到每执行到一笔执行款,就及时通知案件申请人领取,虽然工作很辛苦、很繁琐,踏实的工作作风点燃了广大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希望,树立了司法权威和法院公信力。姚安法院将继续秉持初心,把人民群众的维权和诉求作为工作指向标,用脚踏实地的辛勤努力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