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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岭总攻】36小时1300公里 执行干警上演速度与激情
作者:刘剑松 孟令平  发布时间:2018-09-04 11:18:59 打印 字号: | |

9月1日晚上8点40分,楚雄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常富、执行干警刘子意、刘长锐往返1300公里,历时36小时,成功将被执行人卢某从景洪市拘留所带回楚雄市法院。

卢某与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卢某向陈某借款50000元,应付利息15000元,到约定期限后卢某未能还本付息,陈某催要无果,故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卢某于2017年12月底前偿还陈某65000元。案件生效后,卢某未履行。2018年2月,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卢某敦促其尽快来履行还款义务,卢某每次嘴上答应得爽快,却又以不同的理由忽悠执行干警,从不见他拿出实际行动来,执行干警也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

功夫不负有心人。8月18日,一直找不到的被执行人卢某突然现身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执行局副局长李常富获悉后,为及时控制被执行人,第一时间与景洪市法院取得联系,委托景洪市法院前往查找卢某,并对其依法进行15日异地拘留。景洪市法院火速出警,当天晚上9点15分,就将卢某收押看管在景洪市拘留所。

拘留期限将满,卢某仍然不履行法律义务。为防止好不容易找到的卢某“消失”,市法院执行局李副局长一行于8月31日8点30分驱车前往景洪。12点30分,3人行至墨江,简单填饱肚子后,又匆忙赶路。

经过近九个小时的车程,17点40分,3人终于抵达景洪市法院,和兄弟法院协助执行的干警会合,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二天一早,李副局长等人前往景洪市拘留所带出卢某,又马不停蹄的踏上了归程。返回途中,执行干警沿途做卢某的思想工作,让其迅速筹钱。车窗外大雨滂沱,执行干警们十分疲惫。一路飞驰而过的车辆,丝毫没有阻断执行干警的热情,轮流驾车,赶回楚雄。同车的被执行人深深感受到,“钢铁”执行干警的速度与激情。

9月1日20点40分,执行干警们风雨无阻奔波千里终于将被执行人卢某带回楚雄市法院。随后,申请人王某及其妻子也来到执行局办公室。

在市法院执行局里,执行局长岳树振和执行干警一起,反复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在经历过拘留并被千里连夜带回,卢某知道自己再也没地儿躲了,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并主动恳请陈某原谅,请求给他一些时间还钱。最终,卢某想办法筹交了15000元执行款,并承诺从10月起,每月还款5000元,分10次还清。

外出躲债,遭遇依法拘留;长途奔袭,享受“免费长途警车”接送的被执行人变得服服帖帖!这是一场正义和邪恶的较量,这是一次司法公正的速度与激情。

来源:楚雄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孟令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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