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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拒不腾房法院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8-10-18 16:17:32 打印 字号: | |
  作者 (杨燕) 

       离婚后,前夫拒不腾房,无奈之下,尹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4月,尹女士与王先生在法院主持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其中约定位于金湖秀园某幢某室住房一套及屋内的家具、电器及生活用品归尹女士所有,王先生于2018719日前搬离该房。后王先生及其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搬离该房,尹女士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王先生,做其思想工作,但王先生均以离婚协议中归自己的另一铺面因尹女士拖延导致过户手续一直没办好为由,拒不搬离该房。执行干警找到双方当事人,尽量采取沟通劝解的方式,向王先生宣讲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劝解尹女士,希望尹女士协助王先生办理好铺面过户手续,而王先生能主动搬离房屋并协助尹女士办理好房屋过户手续,经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劝解后,尹女士同意协助王先生办理铺面过户手续,而王先生也同意搬房,但王先生母亲仍不愿搬走。

执行干警从婆媳感情的角度、从祖孙两辈人感情的角度对王先生母亲进行了苦口婆心的劝解,并指出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对王先生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对其工作和生活都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同时还会给小孩造成更大的伤害,在强大的执行压力和干警5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下,王先生母亲终于同意搬走。

征得老人同意后,虽已是晚上7点多钟,但执行干警不顾疲惫,协助王先生及其母亲收拾好随身物品,于当晚搬离该房。现场房屋腾空、更换门锁后, 执行干警将钥匙交到了尹女士手上,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来源:双柏法院
责任编辑: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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