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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真的“躲不过十五”!大姚法院一大早就出动了
作者:陈方明  发布时间:2022-09-15 14:14:47 打印 字号: | |

桂飘香,中秋至。大姚法院抓住被执行人返乡过节、易于寻人的有利时机,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再次吹响执行集结号。2022年9月9日7点53分,大姚法院执行干警在县城某宾馆内,将还在睡梦中的张某逮了个正着,提前为他送去了中秋节的“大礼包”。

2018年杨先生与张某、善某因装载机买卖产生纠纷,杨先生将张某、善某诉至大姚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善某给付杨先生差欠的装载机款443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调解协议生效后,张某、善某未按调解协议履行,杨先生遂向大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杨先生又再次与张某、善某达成执行和解,约定由善某、张某分别给付杨先生4300元和40000元。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善某按协议履行了自己承担的部分,可张某却再次爽约,未按执行和解协议给付杨先生40000元。

2022年3月,在多次催促张某履行协议未果,并在张某失联的情况下,杨先生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后,法院执行干警多方尝试与张某联系,可一直联系不上,到其老家和其妻子老家打听,均未找到张某,除其银行存款账户和财付通账户有3000余元的余额外,也未能查找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征求杨先生同意,案件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2年9月9日,在中秋前夕,案件出现了转机,有知情人士告知法院执行干警,发现张某出现在大姚县城。执行干警闻讯立即出击,一大早就将在某宾馆睡梦中的张某堵了个正着。

在将其传唤到法院开展案件执行工作过程中,其妻也赶到法院帮忙筹措执行款,在与申请执行人杨先生联系后,杨先生谅解了张某的不诚信行为,放弃了部分申请执行的款项,张某的妻子也将35000元执行款全部筹措交入法院执行款专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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