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云南省法院系统先进表彰活动的通知》(云高法〔2023〕25号)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反馈“云南省法院系统先进表彰活动”初审结果的通知》(云高法政〔2023〕153号)要求,经初审,确定楚雄州法院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4个,先进个人推荐对象8名。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根据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现将推荐对象进行公示。推荐对象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客观真实,提供具体事实和线索,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和反馈。
联系电话:0878-3399220,0878-3399208
附件:云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9月4日
附件
云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一、拟推荐表彰云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4个)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楚雄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牟定县人民法院
大姚县人民法院石羊中心人民法庭
二、拟推荐表彰云南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8名)
李孔俊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杨跃明 禄丰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苏 艳 双柏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李航信 姚安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袁彩云 武定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和慧频 永仁县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
聂 华 元谋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朱朝礼 南华县人民法院红土坡中心人民法庭四级高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