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2023年楚雄州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会上,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李孔俊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解读。李孔俊紧扣司法解释重点和办案难点,逐一讲解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盗伐林木罪、非法经营罪等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
楚雄州两级法院在2020年以来审结涉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329件,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下一步,楚雄中院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保护好生态资源。同时,进一步加大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林草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使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更加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