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信访接待工作,畅通信访通道,积极听取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推进执行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来访须知
1.接待实行预约制。来访当事人需于接访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通过电话方式向案件所在人民法院执行局登记预约,预约需要提供以下信息:姓名、执行案号、联系方式、简要诉求。若无法预约,可拨打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878-3399491、0878—3399123。
2.来访人员于来访当天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来访材料到案件所在法院执行局登记候访。
3.同一来访事项,涉及多个当事人的,来访人员需在预约时自行推选登记来访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2人。
4.来访人员必须遵守接访秩序,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聚众闹事或者无理纠缠,避免影响接访秩序和法院工作秩序,违者将依法严肃处理。
二、接待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