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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标的大民生|东躲西藏,终难逃执行“法网”
  发布时间:2024-07-11 11:26:49 打印 字号: | |

罗某某申请执行孙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确定:由被执行人孙某返还申请人罗某某房屋租赁合同欠款7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25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楚雄州姚安法院执行干警立即传唤联系被执行人孙某到庭领取相关执行文书和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孙某拒接执行局电话且长期下落不明。执行干警穷尽财产查控措施,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24年6月21日,姚安法院执行局收到信息反馈,发现被执行人孙某在大理某酒店住宿。已连续三天奔波于曲靖市、昆明市办案未归的案件承办人得知消息后,即刻马不停蹄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查找。

连夜冒雨驱车百余公里后,执行干警来到孙某所在地,由于被执行人外出,执行人员决定先确定被执行人房间,次日凌晨开展执行行动。

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法官,被执行人一脸惊讶,在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拒绝配合。执行干警决定将孙某带回姚安县实施司法拘留时,被执行人孙某立马变脸,称其愿意缴纳案款。

与此同时,另外一案也在同日奔走执行。

李某某申请执行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且长期下落不明。6月21日晚,姚安法院执行局收到信息反馈,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某南华县某宾馆住宿。随后,执行干警深夜集合,讨论决定次日凌晨5:30分赶往南华县。

释法说理后,被执行人王某某表示家庭困难,其在工地打工,工资尚未结清,无法实际履行义务。执行干警调查后,决定给王某某时间筹措案款,逾期未缴纳将对其采取必要强制措施,王某某眼看法院已展现出温情之势,也有动真格之姿,表示其可以向老板预支一部分,将该案了结,剩余案件每月发放工资后分期履行,同时签下还款承诺。

民生无小事,执行总关情。执行路上,楚雄法院执行干警在无数个夜间、凌晨风雨无阻、雷打不动地坚守在执行第一线,不论春去秋来、寒来暑往,始终不惧风雨、披星戴月,只为了不辜负申请执行人翘首以盼的眼神和自己心中那份坚守的法治梦想。

 
来源:姚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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