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益诉讼是人民检察院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为维护公益,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
3月2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一行在庭长鲁军的带领下,针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到楚雄州两级法院进行调研指导,并在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专项调研座谈会。
会上,楚雄州两级法院就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理中遇到的困难、审理经验、审理方法与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展开交流。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3月2日发布的司法解释对楚雄州两级法院提出的疑惑与问题进行了指导。楚雄中院、楚雄市法院、元谋县法院分管院领导及行政审判团队干警参会。
3月22日,云南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林业行政确认及行政复议二审案件。楚雄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崇芳组织楚雄中院、市法院、元谋法院行政审判团队干警进行了现场观摩。此次庭审观摩对楚雄州两级法院如何规范行政诉讼庭审活动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