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3日,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云、马赛、王朝富等16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帮助毁灭证据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本案被告人经常三人以上、纠集者和骨干成员相对固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楚雄城区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属于“恶势力”犯罪行为。这是楚雄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楚雄中院审理的首例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庭审中,公诉机关就指控的五起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合议庭对证据进行了当庭质证、认证,并在庭审中充分保障控辩双方诉讼权利。案件审理从13日持续至14日,并同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进行了庭审直播。
案件将定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