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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楚雄中级人民法院吴启贤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19-10-29 17:21: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第三次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工作会议暨第一次全国法院司法救助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通报表扬了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赔偿办主任吴启贤被评为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先进个人。

吴启贤同志自1996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派出法庭、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审判、执行一线工作,一直都是业务骨干。在国家赔偿及司法救助岗位上,他始终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对审判事业的忠诚与热爱,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先后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调解能手”、“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2016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2015年,他从楚雄中院执行局到行政庭工作,任副庭长和赔偿办主任至今,他共参与和承办国家赔偿案件115件,他始终坚持“依法赔偿、合理补偿”和“有损害必有赔偿”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妥善处理赔偿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把国家赔偿制度放在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高度,充分尊重和保障了人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工作中,他善于将情、理、法融会贯通,做到合情、合理、合法。在执行局工作期间,他共办理执行救助案件78件,发放救助金200余万元,均做到案结事了。该院成立国家司法救助委员会后,他执笔起草了《关于成立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的通知》《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范 (试行)》《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等文件,为全州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贡奠定了基础。

全州两级法院干警,要以吴启贤等先进人物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履职尽责,为彝州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李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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