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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楚雄法院:助企纾困 让“两难”变“双赢”
作者:王莉  发布时间:2024-08-20 14:35:03 打印 字号: | |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核心是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动经济发展。2024年以来,楚雄州两级法院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涉企纠纷特别是双方都是企业的案件中做实做细依法平等保护,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助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枣子蓝莓起纷争 大小企业一视同仁

蓝莓与枣子是永仁县两大标志性果品,也是永仁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永仁县某枣子公司,是一家历史悠久的本地中小微企业,永仁县某蓝莓公司则是一家上市公司。蓝莓公司雨季排水侵袭枣子地,导致枣子公司的土地遭受侵蚀,枣苗遭受重创,损失严重。枣子公司、蓝莓公司因此产生纠纷,双方就赔偿金额及后续补救措施等一直无法自行达成一致诉至永仁法院宜就法庭。

考虑到蓝莓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其经营状况直接关系到众多投资者的利益;而枣子公司作为本地老企业,其发展不仅关乎企业自身命运,更与当地农业经济的繁荣紧密相连。承办法官接案后,第一时间深入田间地头,实地勘查受损情况,听取双方企业的心声与诉求。随后充分发挥司法智慧,坚持大小企业一视同仁,既严格依法办事又兼顾情理交融组织多轮深入细致的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既依法平等保护了双方合法权益,又促进了两家公司在未来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促进当地水果产业繁荣发展。

两家企业相互申请保全对方账户 法院调解促共赢

长城公司起诉星河地产等支付工程款和返还履约保证金,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星河地产则对长城公司与李某申请诉前保全,并起诉长城公司等要求支付未施工部分、工程质量缺陷修复部分等各项费用。

禄丰市法院收案后,考虑到涉案标的较大,双方难以达成调解协议,且双方相互申请保全对方账户,处理不当将影响案涉企业的正常经营运转,决定从双方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工程资料验收问题、申请保全对方账户问题组织双方调解,并从企业社会责任、互相申请保全对方资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等逐一释明引导双方选择更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维权方式,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以双方提交等额担保函的形式代替财产保全的举措。

以保代执兑权益 盘活资金330万

某建筑公司在南华县承建了一处工程项目,项目完工后,该公司对涉及项目劳务分包、材料供应、设备租赁的四家企业欠下了330余万元的款项,经催要无果后,四家企业以该公司为被告分别向南华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为防止该公司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尽可能降低企业诉讼风险,南华法院主动建议四家企业在立案前申请财产保全,并根据四企业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足额冻结了保全金额。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调解,被告公司表示:“愿意支付相应款项,但因账户被保全冻结,需要先予解冻,然后再予支付款项。”原告负责人立即反对:“解除冻结意味着煮熟的鸭子飞了。”对此承办法官提出从该公司被保全的账户资金中直接扣划相应款项支付给四家企业的调解方案,该方案既能盘活330余万元冻结款,又能保障原告的胜诉利益能在最短期限内以更加安全的方式实现,也能减少当事人诉累。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同意了上述即时履行的调解方案。

2024年以来,楚雄州两级法院审结涉企纠纷案件8814件,不仅平等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还有效促进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接下来,楚雄法院将持续能动履职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把“两个毫不动摇”、严格依法平等保护落到实处,持续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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