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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标的大民生|石脚堵路妨碍通行,法院执行修复邻里情
  发布时间:2024-09-12 16:04:5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永仁县人民法院跨区域异地执行,对一堵阻隔在两户村民房屋之间妨碍通行的“石脚”进行拆除,既畅通了道路又修复了邻里感情。

元谋县某村李某家与杨某家系邻居,杨某家认为李某家大门外的通行道路系占用其承包地修建,便强行在该道路上砌筑了一条混泥土石脚,导致李某家不能正常通行,李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相邻权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维系。李某家进出大门的道路已通行多年,形成了固定通道,且无其他通行道路,杨某家应按照方便生产生活原则为其提供通行方便,法院判决杨某拆除混泥土石脚恢复通行。判决生效后,杨某未主动履行,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考虑到双方为多年邻居,不能因为一个石脚就伤了和气,便采取通过向被执行人杨某子女做思想工作的方式,进行思想疏导,让其子女说服被执行人杨某从思想上不要抗拒执行,配合法院进行拆除,经过5轮的沟通协调,杨某同意了拆除方案。

执行干警提前联系了施工挖机和工人,一大早,前往元谋县执行所在地现场开展拆除工作。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各司其职,设置执行区域、测量拆除石脚,安抚当事人情绪,历经3个多小时的拆除工作后,一条14.9米长的石脚拆除完毕,并修好了一条完整的混泥土通行路面。堵在双方心间的“石脚”终于顺利拆除,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均表示满意此次执行的结果。

整个执行过程进行录音录像,邀请了当地基层组织代表和执行干警深入一线现场监督,执行干警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高效有序的工作流程,以及公正无私的职业精神得到基层组织代表认可。


 
来源:永仁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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