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执前督促+和解”机制,成功为8名申请执行人追回“血汗钱”,切实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2024年8月,周某等8人因未收到云南某建设公司及楚雄某劳务公司的债务履行款,向南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案件涉及民生问题、人数较多且金额较大等因素,执行干警接手案件后立即研究案情并制定详细执行方案。经了解,双方对案件争议较小,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晰,双方均有执前和解的意愿,通过执前督促具有执前和解的可能。
在征得8名申请执行人同意后,案件进入执行前督促履行程序。执行干警秉持“如我在执”理念,一方面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安抚情绪,讲明利弊关系,为企业的发展争取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与被执行方云南某建设公司及楚雄某劳务公司的负责人联系,向其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同时,将多方当事人约到法院当面调解,督促被执行方履行义务,最终,经执行干警反复释法明理和耐心劝说下,双方成功在执行前达成了和解协议。
8名申请执行人在南华法院现场领取了70余万元执行款,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法官寄语:“执前和解”是指胜诉当事人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执行程序之前,通过和解与法院督促的方式,促进当事人之间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的履行达成一致意见,从而使案件在启动强制执行措施前化解矛盾纠纷达成促进履行完毕的措施。通过“执前和解”能够让双方当事人提供一个更灵活便捷的履行方式,避免了矛盾冲突进一步激化,同时也节约了执行司法资源,加快当事人权益实现的进度,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