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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提供劳务受伤索赔 高效调解当场给付
  发布时间:2024-10-22 08:34:56 打印 字号: | |

“真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大姚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当场支付调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款 86551元,原告在收到赔偿款后,向法官连声道谢。

2024年王某承揽了孙某家的住房建设工程,并聘请了沙某等人进行施工。2024年3月11日,沙某和工友张某搭建二楼外墙架子的过程中,沙某从架子上滑落后摔伤,工友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出院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沙某遂将王某、孙某诉至法院要求二人赔偿伤后各项经济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具备调解基础,为尽快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承办法官进一步与当事人释明法理、准确把握调解时机,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各让一步。最终,经过一番沟通,王某当场表示愿意赔偿沙某的各项经济损失76551元,孙某也当即表示愿意赔偿沙某10000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孙某当场履行完毕。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关涉提供劳务者生命健康权的救济与保护,楚雄法院审理此类案件中,坚持调解优先、实质解纷,依法准确认定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与赔偿范围,努力让受害者尽快获得赔偿救济。

 
来源:大姚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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