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要不是你们,我真的不知道我治病的钱从哪里来啊!感谢你们,太感谢你们了”。“服务热情 公正有效 秉公执法 为民解忧”。一句感谢、一面锦旗,表达了苏某的真挚肯定。
苏某是一起建设工程款纠纷的申请执行人,双柏某有限公司拖欠其建设工程尾款997113.30元,苏某又身患重病已经用尽多年积蓄,急需用钱进行后继治疗,遂向双柏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除厂房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公司和亟需用钱治病的苏某,案件执行陷入两难。
如何让公司能够继续发展又不耽误苏某治病,执行法官决定从两方面进行努力。
一方面,多次深入该公司,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及困难,积极想办法,协助企业发展,给公司解决困难,为企业争取时间,希望通过努力,公司能改善目前经营状况,同时,将苏某身患重病急需用钱治病的情况告知公司,希望尽快走出困境,早日还清工程款,让苏某后继治疗费用有所着落。
另一方面,说服苏某要从长计议,法院会尽心尽力帮助苏某拿到执行款。
经执行法官多次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达成执行和解。
然而,执行和解到期后,公司经营状况虽有所改善,但困境暂时无法缓解,没有资金进行赔付,一旦强制执行,公司将临破产。面对此情况,苏某多次要求强制执行拍卖公司的厂房。
“再小的企业都是我县经济发展的一分子,不能让还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因被强制执行而破产。”执行法官思虑到。
于是再次前往苏某家中,劝苏某理性看待问题,假如现在法院强制执行,公司破产,拍卖厂房后,苏某很有可能不能全额拿到执行款,后继治疗费用无望。但假如给公司一段时间,企业发展了,效益有了,欠款也就能给付了,苏某也就能到医院更好更全面的进行后继治疗了。
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苏某终于同意再给公司一些时间偿还工程款,因苏某急需费用进行后继治疗,经协商,双方二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某公司每月给付苏某执行款40000元,直至全部欠款执行完毕。
截至目前,公司已支付苏某执行款60余万元,每月40000元执行款也从未间断过,一直正常履行,企业虽然还没有完全走出困境,但也一直向好发展。
苏某病情经过医治后,得到了有效控制,出院后,便来到双柏法院表达感谢。
锦旗虽轻,赞誉沉甸。楚雄法院坚持“执行有力度,司法有温度”妥善执行好各类案件,努力以“巧执行”促“双赢多赢共赢”,在“小标的”中守护“大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