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楚雄法院:法护“三农”绘就乡村振兴法治画卷
  发布时间:2024-11-13 15:41:01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楚雄州两级法院不断强化司法服务“三农”意识,聚力护农暖心、护企赋能、护地固本,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护农暖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我现在经营困难,从承租项目后只有投入没有收入,不是我有意不付,因为效益不好,我需要时间……”“我们一直都在积极扶持农户,为他们争取最优的政策,但是老百姓的地租涉及民生问题,时间长了我们对群众也无法交代……”这是姚安县人民法院承办的三件基层农业发展合作社因产业发展建设项目出租未能按期收到租金而起诉承租人的涉农纠纷,承建方和村主任都无奈的说道。

   纠纷涉及产业发展政策和多家农户的切身利益,法院立即将纠纷委派至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并同时指派两名员额法官主动到现场参与指导,以最大利农原则,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疏导调解,最终各方对田地租金及项目租赁费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以实质化解,农户的切身利益得到依法保护。土地流转、邻里纠纷、村集体纠纷等涉农案件往往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在涉农案件处理中,楚雄法院坚持利农原则,“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从田间地头走进老百姓的心头,高效处理涉农纠纷,为广大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护企赋能,精细化护航特色产业

   蓝莓与枣子是永仁县两大标志性果品,相关产业也是当地农民的致富产业。永仁县某枣子公司,是一家历史悠久的本地中小微企业,永仁县某蓝莓公司则是一家上市公司。蓝莓公司雨季排水侵袭枣子地,导致枣子公司的土地遭受侵蚀,枣苗遭受重创,损失严重。枣子公司、蓝莓公司因此产生纠纷,双方就赔偿金额及后续补救措施等一直无法自行达成一致诉至永仁县人民法院宜就法庭。

   考虑到蓝莓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其经营状况直接关系到众多投资者的利益;而枣子公司作为本地老企业,其发展不仅关乎企业自身命运,更与当地农业经济的繁荣紧密相连。承办法官接案后,第一时间深入田间地头,实地勘查受损情况,听取双方企业的心声与诉求。随后充分发挥司法智慧,坚持大小企业一视同仁,既严格依法办事又兼顾情理交融组织多轮深入细致的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既依法平等保护了双方合法权益,又促进了两家公司在未来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促进当地水果产业繁荣发展。为护航当地特色产业健康发展,永仁法院构建“产业链+法律服务”模式,设立哲林芒果产业法律服务点暨“无讼企业”示范点和“幸福里”社区法律服务点,出台“服务促进花果蔬菜产业发展十条措施”;元谋县人民法院在云南思农蔬菜种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元谋县人民法院蔬菜种业法律服务点”;南华县人民法院制定护航“菌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司法措施,设立“菌产业”巡回审判点5个。楚雄州两级法院立足审判执行,结合辖区发展实际,创新司法措施、创优司法服务,精细化护航特色产业。

    护地固本,守护耕地安全

   2023年,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在日常开展土地动态巡查时,发现泗溪村委会、三槐村委会等多个村委会的村民何某、陈某某、李某某等6人在未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盖临时房,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上述多地村民非法占地进行建设的行为,大姚县自然资源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别作出6份“罚款以及拆除违法建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的行政处罚决定,但涉案的被申请人何某等6人仅缴纳了罚款,未履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的处罚决定,又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大姚县自然资源局遂按照法定程序将上述6起处罚决定向大姚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大姚县自然资源局系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有作出土地行政处罚的法定职权。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主要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因此,其具体行政行为是合法的。6件案件中,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后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义务,行政处罚决定已经具备强制执行条件。大姚法院最终裁定对大姚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寸土寸金关乎国计,一垄一亩承载民生。楚雄法院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审理涉及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同时以巡回审判以案释法、随案普法,增强村民保护农用地“人人有责,破坏担责”的法治意识,切实维护耕地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楚雄法院将持续以服务“三农”为重点,持续拓展和延伸司法服务领域,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来源:楚雄中院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杨雄波
联系我们